今天是我所上的班级中一位学生家长请我们学校上课的教师吃饭.我什么没问便去了,由于自己不会打牌,去晚了.可去一看家长才知道是我的"仇人".那是因为三年前的事.当时我是七四班的班主任,由于我班的学生与其他班的学生发生矛盾,一问下来是我班的学生有错,我一气之下,又是吼,又是训她,甚至还动手打了一下.就这一下事情可不简单.另一教师动手打我班的学生,我就这样看着,没有保护她的意思,好象认为是应该的.事后其家长找来要给一个交待.那天晚上,差点儿出了事.第二天家长来学校打了另一教师.我去晚了,没被打.后来学校处理了此事.教育局也来了,因为他亲戚在教育局纪检科.还说我对家长不热情.我当时认错,并保证以后不再这样做.还要帮助他们的孩子.我事后的确是这样做的.有教师说何必管她.我不这样想.我做了应该我做的事.从那以后.我就与他们成了"仇人".今年他们的另一孩子来我们学校读书,正好分到另外那教师的班,换到现在的班级,我上思想品德课,但我不会与孩子记较,与其他学生一样看待.今天他们请教师吃饭,我去一看,正好他们在玩麻将,没在意.我走了.我吃不下这餐.就会想起三年前的事.当时真惨.也是由于那事,我不再当班主任了.
posted on 2007-12-08 20:03 梦竹 阅读(1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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